普通人成为成功歌手的基本条件_1
[ 录入者:dai0258 | 时间:2006-03-21 16:20:15 | 作者: | 来源: ]
  •     做歌手需要哪些条件呢?简单地回答:一定的演唱功底、 社交能力再加上经济基础,就是目前在国内要想成为职业歌手的一般条件。
  •     说起来简单,只有这么一句话,可是做起来,或是详细地说起来,要是想把这句话以及它们之间相互 的关系都给说得很清楚,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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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些天一位记者朋友,要写一篇关于这两年国内歌坛老腕再次走红的话题,让我来谈谈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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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论歌坛大势,一定离不开政治和政策,以及国内的盗版问题,可是谈多了,这个也不是音乐人所能解决的问题,还是要看总的经济形式,和领导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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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国外唱片界或是说音乐圈,企业的效益回收主要是从唱片销售中得到的,有了效益,自然就会投入到 音乐制作,歌手包装等相关的项目中来,而且数额也会随着利润的多少而逐渐增加的。可是在国内,谁 都知道,盗版猖獗,与正版的比例按照98年的统计,盗版占据了国内市场96%的份额,也就是说,正版音 像制品只能有不到4%的效益回收,自然是无法维持唱片公司的日常开支。所以,国内的音像公司如果是按 照国外的经营模式,根本就无法生存下去,也就更加不可能为音乐制作、歌手投资了。 再有,如果大家回想一下,近几年歌手与公司的纠纷,又有哪个案子最后的结果是对公司有利的呢?大部 分都是不了了之的。按照国际惯例,歌手跟公司签约,歌手包装的所有费用,自然应该由公司来投入的。 90年代初,国内也想这样,当时的一些公司签约了一批歌手,可是后来出现了纠纷,纠纷完了公司跟歌手 自然是分道扬镳了。可是,分手的结果是歌手已经成名,不再需要公司的包装了,反正已经都推出来了, 这样没有人来抽头,所有的收入都归了个人,启不是美哉?可是公司的回报到哪里去要呢?这个时候大家 都会想到,既然有合约,为什么不打官司?稍微对国内的法律有些知识的人都知道,诉讼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的,切不说这些年娱乐圈和版权官司的最终结果没有一个的赔偿数额是上万了的(其实所有的投资与回报都不是几万就能够做到的),法律对这个方面的赔偿数额也没有一定之规,在这个诉讼的过程中,歌手的知名度肯定还会更加提升,而公司最终又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那不是还在帮歌手的忙吗?这样的官司,还没有开始,大家就已经知道了谁赢睡输了吧!